經營管理進修學士班-114學年度第1學期選課注意事項
- 畢業總學分數為128學分,依本班開課表選修之:
- 修習他系所得學分可列計本班畢業學分,科目不限。
- 認列他系總學分數上限為20學分,每學期不得超過3學分。
- 跨部修習學分數,每學期以三學分為限,惟前學期學業成績達八十分以上或申請修習輔 系、雙主修、教育學程者,得加選相關課程至三十學分。
- 正課與實習課以在同一班修習為原則,若有特殊原因,實習課要換班修習者,需經正課 與實習課教師同意始得換班。
- 選課以本班修習為原則,如遇特殊原因需換班修習者,應事先提出申請,經班主任核可。
- 首次修習全學年課程建議先修習上學期課程,再修習下學期課程。
- 本班歷屆在學生修習管理學院開設之課程皆得認列本班學分。
- 修畢校訂「通識涵養課程」規定之學分數,認列為本班學分;然於規定學分數外所取得 之通識學分,則認列為外系學分。
- 其他選課相關事項依靜宜大學學生選課辦法辦理。
